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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为儿女购买的房屋归谁?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4-12-30 21:13)    点击:685

  

 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为儿女购买的房屋,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,由儿女按份共有。根据法律规定,如没有特别约定外,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,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。

  相关法律可参考:

  《婚姻法司法解释(三)》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,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(三)项的规定,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,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

 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,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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