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后一方取得的住房补贴为夫妻共同财产吗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4-12-12 17:25) 点击:265 |
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无论哪方取得的住房补贴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 相关法律可参考: 《婚姻法司法解释(二)》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"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": (一)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; (二)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、住房公积金; (三)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、破产安置补偿费。
该文章已同步到:
|